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质量提升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奖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十届巩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
二、申报条件
1.在巩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驰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由所在镇(街道)推荐;
6.凡有《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巩政文〔2019〕107号)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巩义市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评定程序
1.申报。凡符合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向巩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
2.受理。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委会秘书处组织开展评委会综合评审,提出第十届巩义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获奖单位名单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杯。
五、有关事宜
1.巩义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市长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3.巩义市市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ww.gongyishi.gov.cn/zfxxgk/xxgkml/scjdglj/gggs/A38178007index_1.htm
联系电话:0371-64362051 18595670855
联系地址:巩义市平安街10号
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