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922541/2023-00060
  • 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 燃气特许经营
  • 2023-11-20
  • 2023-11-20
  • 2023-11-20
巩义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过程监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河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特许协议约定,巩义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本轮中期评估委托金研律师事务所提供第三方评估咨询服务。现公开受理公众举报、征集用户对被评单位的投诉与建议,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督促被评单位及相关方落实整改。

一、被评单位及特许经营区域

被评单位

特许经营区域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新华街道办、杜甫街道办、紫荆街道办、孝义街道办、永安街道办、站街镇、河洛镇行政区域及北山口镇S237至新310以北的行政区域。

巩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芝田镇、西村镇、鲁庄镇、涉村镇、夹津口镇、大峪沟镇、竹林镇行政区域及北山口镇S237至新310以南的行政区域。

巩义市华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米河镇、新中镇和小关镇行政区域

巩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康店镇行政区域

河南怡诚大有燃气有限公司

回郭镇行政区域

二、评估区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公众(用户)参与事项。(1)新用户报装及收费是否符合承诺时限与收费标准;(2)供气压力与加臭是否合格;(3)交费是否方便,是否有强制购买灶具、保险等搭车收费、乱收费行为;(4)每年是否开展入户安检(城镇居民用户1次/年、农村居民用户2次/年);(5)是否发生过未经通知的主动停气情形;(6)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7)是否利用垄断地位指定设计施工单位;(8)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9)对被评单位的供气质量与服务有无其他意见与建议。

四、公众参与要求。(1)需注明参与人姓名、与被评单位关系(包括用户、相关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联系电话;(2)对举报、投诉与建议附相关证据。

五、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1)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至wxn11677@163.com;(2)写信的方式,邮寄至巩义市城市管理局,魏一星收,电话64565088;(3)微信扫描公告后附二维码参与调查。

六、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巩义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0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