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郑州市美丽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农(2022)24号)文件规定,巩义市鑫英农业有限公司、巩义市天时农业有限公司美丽牧场建设项目已先后于2023年3月份、8月份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 8月 22日,我单位成立项目验收组,按照《2022年郑州市美丽牧场验收标准》对两个美丽牧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郑州市美丽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农(2022)24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美丽牧场建设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2)97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单位研究决定,对140万元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巩义市鑫英农业有限公司补助70.68万元,巩义市天时农业有限公司补助69.32万元。现将巩义市畜牧中心关于巩义市鑫英农业有限公司、巩义市天时农业有限公司2022年美丽牧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畜牧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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