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巩国用(2010)第018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澳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3 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