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规定,现对巩义市人民医院、巩义瑞康医院和巩义恒星医院三家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清理复查,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现拟确认巩义市人民医院、巩义瑞康医院和巩义恒星医院为复查合格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9580066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