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8日受理郑州市巩义市篮宝儿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提出的从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根据《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机构名称:郑州市巩义市篮宝儿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巩义市建设路189号27号楼3层附58号
培训范围:少儿篮球、跳绳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张 平 | 男 |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区戚东路8号院 | / |
投 资 人 | 刘洋洋 | 男 | 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 | |
投 资 人 | 袁行锋 | 男 |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5号院 |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机构教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它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2.培训机构办学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联系电话:0371-64580188
通讯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邮编:451200
公示机关: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