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406/2024-000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 公告公示
  • 2024-02-29
  • 2024-03-2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服务型执法,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治污水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审定本部门年度学法计划,健全并落实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我局党委(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分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美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领巩义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指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新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明确目标和任务,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法治专题培训制度

制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法、法治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 进一步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途径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 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

2023年,我局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共开展“法律七进”活动44场次,其中进机关16次,进学校2次,进社区13次,进企业13次,通过这些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从而增强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

(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均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公示制度,全年公示行政处罚27个,公示行政许可278个。落实重大案件审核制度,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起。

(五)规范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

在执法环节,我局积极采取非强制手段,包括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和回访等,旨在指导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并预防再次发生。通过案卷评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指导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有效落实。

(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生态环境巩义分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规则(修订)〉中不予处罚等五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五项清单)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在办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要将“五项清单”之规定充分运用到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定,对于符合情形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五项清单”执行。不随意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情形,坚决杜绝因错误适用“五项清单”事项而导致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2023年,生态环境巩义分局严格把关,共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实施减轻处罚1起,同时开展行政指导,指导帮扶企业积极开展整改,要求并告知当事人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七)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等活动,对44家涉VOCs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41个,对其中39家企业开展了行政指导,完成有水排口取样检测86个;分类编码和河长制信息上传率、溯源工作完成率及“一口一策”方案编制完成率均为100%;完成排污口规范整治100个,整治率26%,规范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55处,达到省、市确定的时间与任务同步。全年办理涉危险废物刑事案件3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动办案机制,启动刑事立案监督1起,办理重点案件1件(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八)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巩义发展大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环境保护新法新规,优化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完善一网通办,为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便民化改革,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及“不见面审批”,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每月上报工作总结,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调研;切实做好季度考核工作。对照考核指标,积极协调对接各部门并收集支撑材料,确保按时上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大讨论”。组织各部门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深刻剖析,查缺补漏,不断提高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强化营商环境宣传。制定营商环境建设系列宣传方案,督促各部门挖掘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并积极上报。目前,通过各级媒体共发表宣传稿件19篇,其中国家级15篇,编写优化营商环境简报36期,上报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微视频4条,发表署名文章1篇,录制“一把手”专访1次。这些宣传有力地推进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惠企政策和办事流程的知晓度,确保惠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涉及内容庞杂、范围广泛,对执法人员素质的要求也必然很高。虽然省厅、市局近年来日益重视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多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但是由于队伍人均年龄较高,存在对新事物、新技能、新思路的接收和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执法水平的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法治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强化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继续加强学习,优化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三)创新执法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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