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7X/2024-00074
  •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2024-07-25
  • 2024-07-25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申诉材料由企业上报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制和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法制和行政审批科  0371-64560022

邮政编码:451200

2024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