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巩义市回郭镇卫生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二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豫卫医〔2012〕271号),2024年9月,我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巩义市回郭镇卫生院进行二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巩义市回郭镇卫生院符合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现场评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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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