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22年在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存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或保函)的企业,请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相关规定,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306劳动保障监察科依法依规申请退还。
联系人:张蕊蕊 电话: 69580888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