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实施机构:巩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联系方式:0371—66558811
执法人员: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https://zzgy.hnzwfw.gov.cn/gyzw/zwqd/showTable.do?areaCode=410181000000&type=1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
四、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河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详见附件2)
2、河南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详见附件3)
3、河南省新闻出版 (版权)、 电影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详见附件4)
4、河南省体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详见附件5)
六、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巩义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政通路18号
联系电话:0371-64353229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巩义市锦里路11号正北方向80米
联系电话:0371-6437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