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我担任巩义市司法局局长,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担当尽责,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此,作出庄严承诺: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始终接受人大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负责地向市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对待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评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加以整改。
三、始终忠诚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把服务民生、保障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职,勤勉尽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始终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各项党纪条规和廉洁要求,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始终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监督。
巩义市司法局局长 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