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巩义市畜牧中心巩义市财政局关于拟确定实施2024年度郑州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巩牧〔2024〕11号)等文件要求,巩义市畜牧中心于2025年1月17日对项目实施单位巩义市鑫泉奶牛牧场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举报电话:0371—64353644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