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巩义市杰马网吧店提出的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许可筹建阶段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
申 请 人: 王世杰
场所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嵩山路20号(雅宇新天地二号商务楼)2号楼2层218室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 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投资人 | 王世杰 | 男 | 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东村村 |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71-64580188
通讯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邮编:451200
公示机关: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