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巩义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现予公告废止该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信息详见附表)
序号
行政区
土地使用权人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宗地编号
土地用途
土地坐落
面积(公顷)
1
永安办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10181-CR-2025-0004
4101812025B000040
2024-044
商务金融用地
老G310北、永宁路东、朝阳路南、永安路西
6.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