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07月16日受理巩义市蓝翔网吧提出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9日。
申 请 人:李淑芳
场所地址:巩义市西村镇信用社隔壁二楼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 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投资人 | 李淑芳 | 女 | 河南省巩义市芝田镇芝正街1号 |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71-64580188
通讯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邮编:451200
公示机关: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