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文件规定,现对2名巩义市脱贫户参加创业培期间生活费补贴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371-69580151。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