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38289/2025-00039
  •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公示
  • 2025-08-18
  • 2025-08-18
关于《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 管控细则(试行)》(草案)公示的公告

为加强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9〕1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豫办〔2020〕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办法(试行)》(豫政办〔2020〕48号)的有关要求,我市编制形成了《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草案)。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集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8日。

二、公示方式:

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public.gongyishi.gov.cn/)“政务公开”栏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于公示期内提出意见,邮寄地址:巩义市政通路22号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邮编:451200,电子邮箱kjghk606@163.com。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标注“大运河巩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字样。联系方式:0371-64580979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