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化部文市发[2003]31号《文化部关于印发<公共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该场所有关情况公示于下,请社会公众反映意见和看法。
申办场所 类 型 | 游艺娱乐场所 | ||||||
场所基本 情 况 | 场所名称 | 巩义市九号动漫文化俱乐部(个人独资) | |||||
详细地址 |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兴路26号1号楼3层附36号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游艺娱乐活动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延峰 | 性别 | 男 | 年龄 | 44岁 | ||
籍 贯 | 巩义市芝田镇益家窝村大南顶59号 | ||||||
公示时限 | (一)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各界对该场所的反馈意见 (二) 即自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 | ||||||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 |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 ||||||
受理电话 | 0371-64580188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所确定的公示内容及听证告知事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从业: 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罪的; 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 ||||||
听证告知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以上人员若要求听证,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法制和行政审批科提出书面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