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4〕30号)等文件规定,巩义市盛宏养殖场、巩义市致远养殖有限公司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已先后于2025年8月份、9月份完成项目建设。2025年9月15日,我单位成立项目验收组,按照《郑州市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申报表》分别于9月17日对巩义市盛宏养殖场和9月30日对巩义市致远养殖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4〕3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4〕17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研究决定,对125万元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巩义盛宏养殖场补助67.5014万元,巩义市致远养殖有限公司补助42.0675万元。现将巩义市畜牧中心关于巩义市盛宏养殖场、巩义市致远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畜牧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371-64368435
附件:1.巩义市畜牧中心关于巩义市盛宏养殖场2024年郑州市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
2.巩义市畜牧中心关于巩义市致远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郑州市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