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鸣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你(单位)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取得的 注销登记
(登记通知书文号:(巩义)【2023】第21512号 )行政许可,符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二 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 注销登记 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巩义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 10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