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巩义市民政局 巩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巩发改〔2025〕137号)要求,现将巩义市惠民殡葬政策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1.户籍在巩义市辖区的城乡居(村)民;
2.在巩义市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巩义户籍的学生,驻巩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巩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且在巩义市辖区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
4.在巩义市辖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含流产儿);
5.巩义市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6.巩义市辖区内无人认领的遗体;
7.户籍在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的城乡居(村)民。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巩义市辖区惠民殡葬服务补助标准为每具遗体1520元,具体项目与标准如下:
1.遗体火化费。遗体火化每具350元。
2.遗体接运费。巩义市辖区内遗体接运每具350元(包括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内卸车、转运、消毒等)。
3.遗体存放费。遗体存放每具三天180元。
4.骨灰盒寄存费。骨灰堂存放每盒一年60元。
5.中型及以下告别厅使用一次280元,使用时间40分钟。
6.卫生防护(腐)用品100元。
7.可降解骨灰盒200元。
丧事承办人可根据现有遗体火化设备(平板式火化机、台车式火化机)、遗体存放设备(普通冷藏柜、恒温冷藏柜)和骨灰盒寄存格位自行选择服务项目,统一按照减免标准给予减免,不再另行收费。
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在惠民殡葬补贴的基础服务项目“零收费”之外,形成“一口价”清单,供群众自愿选择、据实付费。原则上扣减惠民殡葬补贴后清单内全部项目收费不超过2000元。
三、具体事项办理
1.符合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条件的对象在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火化遗体,丧事承办人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由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直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单项超出减免标准部分和另行选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没有发生或未达到标准的不予返还或抵扣。减免费用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2.巩义市户籍城乡居民在巩义市行政区域外亡故火化遗体的,丧事承办人可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火化证明、缴费发票、服务项目清单等材料,到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申请,经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审核后,据实办理退回应减免费用至个人预留银行账户。
3.在巩义市辖区死亡且无法甄别户籍及身份,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人认领遗体,在市民政事务中心殡仪馆火化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具体办理流程见巩义市殡仪馆现场公示。
四、施行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起施行
五、服务监督电话
丧事咨询预约电话: 0371— 64121044
监督举报电话:0371— 6435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