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02月03日受理巩义市西村镇良友网吧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24日。
申 请 人:巩义市西村镇良友网吧
场所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西村镇商业街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 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投资人 | 李佳雯 | 女 | 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李家窑村北门19号 | / |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71-64580188
通讯地址:巩义市行政东街2号 邮编:451200
公示机关: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