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财建﹝2020﹞29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9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巩义市2019年度清算安全运营服务奖励资金314.7万元,满足农村客运车辆数172辆,共145.9标台。巩义市公交公司7台,标台数4.9,补助资金约105708.8元;巩义市顺达城乡公交有限公司53台,标台数46.1,补助资金约994351.6元;巩义市隆源城乡客运有限公司47台,标台数36.5,补助资金约787289.2元;巩义金象运输有限责任公司65台,标台数58.4,补助资金约12596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