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备案业务的15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存在非法经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期:2026年2月25日-3月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联系电话:0371--69580019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