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513724X/2026-00010
  •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 防灾救灾
  • 2026-03-04
  • 2026-03-04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省级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项目的询价公告

按照《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6〕46号)要求,上级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4万元,统筹用于小麦促弱转壮和病虫草害防控。为不误农时、切实用好资金,巩义市农业农村局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小麦促弱转壮和病虫草害防治药剂及飞防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询价要求

1、项目名称:巩义市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

2、采购内容:采购杀菌剂、杀虫剂、叶面肥等药剂及飞防服务,用于小麦促弱转壮和病虫草害防控,面积4400亩。

飞防作业服务为使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开展防治,面积1200亩左右;使用植保无人机开展防治,面积3200亩左右。

3、招标最高限价:5.4万元。

4、服务地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5、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中标后费用不再另行增加,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同时包含服务到指定地点价格,供应方负责产品的技术服务、质量检验、项目核查等伴随服务,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6、中标单位将与巩义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具体服务日期由采购方确定,但须提前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未按采购方确定的日期开展服务,或服务不合格致使更换或重新服务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天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质量标准:所提供的农药药剂来源渠道正规,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农药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出具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所提供的肥料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产品技术指标应达到产品备案或登记要求,保证叶面用肥肥效;生长调节剂必须有农业农村部正式登记证。

飞防服务:本次统防统治作业采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植保无人机作业,投标人应有较为先进的作业机械,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应有大面积连片作业能力。施药时须严格遵守国家使用农药的有关规定,高质量完成防治作业,服务组织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技术要求作业,施药时要用足药液量,以确保防治质量。

二、参与询价资格及文件要求

本次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2、报价表(加盖公章)。

三、询价流程

1、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不通过,取消其投标资格。现场开标中,询价的具体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额的,该产品报价将认定为废标。资料审核通过且报价在预算限额范围内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供应商选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有3家或以上,均具有法定资质,未超过预算限额的,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在巩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询价结果公告。

四、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巩义市农业农村局二楼207。

2、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10:00。

3、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10: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李女士  0371-69589791。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