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主责主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着力提升依法应急、精准监管、规范执法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巩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文化及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于4次,不断夯实依法履职的理论基础。二是在全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5次,指导各支部制订学习计划并开展集中交流4次。三是检查企业1327家次,排查整治隐患5029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90起、行政许可14件,处罚款620.35万元。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意识,当好学法用法“带头人”
制定《巩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6次、宪法知识测试1次、执法案卷评查3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6次,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决策程序,当好科学决策“守护人”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共完成90件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查。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强2名法制专职人员,由法制和信访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共审核重大执法案件22件。三是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聘请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1名,对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文件等进行法律把关,全年参与重大行政执法讨论8次,办理行政复议答复2件、诉讼2件,审查合同1份。
(三)恪尽职守履职,当好规范执法“应急人”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队伍能力。2025年举办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期,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及网络学院培训等线上线下活动14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领导+队伍+专家”指导帮扶,聘请专家10余名,深入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排查整改隐患,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企业名录,结合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四风”。积极利用市委党校、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学习,邀请党校教师授课,举办为期4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参训党员干部76人。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网上专题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
(五)深化法治宣传,当好群众身边“普法人”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微宣讲、走基层”“以案释法”、普法“五进”等活动。一是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现场咨询、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救常识。二是注重以案普法,高质量制作普法产品,用群众语言讲述法治故事,增强普法感染力,全年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9期19例。三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安全手册1万余本,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原因:一是法治思维意识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具体业务融合度不高,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的举措需进一步细化;三是法治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量应急管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压实法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精准法治培训,打造懂法、守法、善于用法的干部队伍。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