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91035/2026-00002
  • 巩义市文物局
  • 公告
  • 2026-03-20
  • 2026-03-20
关于公布巩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发和利用文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经实地调查、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20处,其中已公布为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17处。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安全。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