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7X/2026-00029
  •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送达公告
  • 2026-04-09
  • 2026-04-09
《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巩义市云璟小区10号楼2单元13层1301室业主李增辉: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30日依法对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1301室楼顶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根据案件办理程序,对你发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因送达期间执法人员分别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予以在巩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也可以到执法三中队领取《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执法三中队办公地点:巩义市建设路78号北楼304室,联系电话:0371-64569985)。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巩城综限拆先告字〔2026〕第0024号)

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9日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