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杜甫路街道2023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杜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个人报名、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的综合情况,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
牛文艳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佳莹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姜春会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吴永帅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国亮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卢小伟同志任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康玉新同志任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荆录宁同志任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尚莉娜同志任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丽同志任区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胡志权同志任区域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熠同志任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牛伟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关守松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梅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任传英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李重阳同志任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雷梦珍同志任人居环境治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人居环境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晓光同志任人居环境治理中心副主任;
韩松伟同志任人居环境治理中心副主任;
郭纪伟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徐晓晓同志任智慧城市运行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永新同志人居环境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徐珂同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娜娜同志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李佳辉同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彦明同志纪检监察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文博同志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艳芹同志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符朝刚同志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职务;
贺茹同志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