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02/2016-00013
  • 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
  • 年度重点工作
  • 2016-06-23
  • 2016-06-23
芝政[2016]42号 关于印发《芝田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6﹞10号)和《巩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巩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巩安委﹝2016﹞11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芝田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芝田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燃爆和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等事故情况教训,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安监五中队、安监办要组织详细排查我镇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相关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钾)安全管理。

(二)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安全整治

各村、安监五中队要组织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严查是否存在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组织对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加强危险化学品库(堆)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依法持证上岗。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

安监五中队要加快完成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关闭工作;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严格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指导企业开展新开发的化工工艺反应风险评估,严禁采用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及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化工工艺从事生产;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企业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

派出所、环保所、城建办、卫生院、工商所、安监五中队和安监办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和学校涉及危险品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教办、城建办和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线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督促相关学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危险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

(五)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治办、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六)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

派出所、交警五中队要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增强技术防控水平。要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开展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期间、重要节假日和高温雨季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实际,加强重点地区、部位的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防范,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23日至7月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登记建档。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20日至9月20日)

各村、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一经发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全面查找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和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节假日、汛期、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重点时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15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