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37/2023-00013
  •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 精准脱贫
  • 2023-04-27
  • 2023-04-27
鲁庄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认定

1.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特困人员: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555”人员(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

(5)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

(6)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人员:

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相关困难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提供复员转业证明;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的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3)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不少于3天;

(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

(5)由办理地点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4.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6号、7号窗口及鲁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5.咨询电话:

0371-69580083;0371-69580078;0371-64439260。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