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河南省 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 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 学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 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 学权益,进一步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的长效机 制,助推“双减” 政策落地见效,从而持续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的良好生态,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切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 努力构建符合市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
体系。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义
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 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人数的 5%。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采 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三、招生办法及划片范围
各镇(街道) 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校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 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 取信息发布等工作,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坚持“公民同 招” ,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
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一)市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1)巩义户籍且有市区住房的适龄儿童: 按相对就近原则,
依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①巩义市户籍;②2017 年 8 月 31 日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 ③家庭拥有市区住房并入
住。
资格审查材料: 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 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23 年 1 月至 7 月任意两个月的水、
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
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2)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人员子女):按相对就
近原则在市区和周边镇(街道) 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 ①非巩义市户籍; ②2017 年 8 月 31 日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巩义市 区务工; ④家庭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满足居住、就餐、学习等基
本生活条件。
资格审查材料: 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 证)或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7 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 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 的, 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
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2.材料要求
(1)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截止 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 的二手房不予认定。报名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
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持适龄儿童
随父母生活的原则, 儿童户籍至少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
(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要求,家长需要准
备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明, 以备开学后由学校查
验接种完成情况。
(4)报名时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教育部 门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 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其他弄虚
作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详见《巩义市市区小学 2023 年划片范 围及咨询电话》(附件 1),招生过程中如生源分布和学校学位情
况差距较大,会进行适当调整。
4.报名方式及时间
8 月 8 日至 11 日,使用电脑访问“ 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网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注册新用户并登录系统, 根据划片范围和家庭居住地址选择相应的学校,完善信息, 完成 网上报名。如果不能正常登录填报信息,请电话咨询报名学校或 者于 8 月 12 日至 13 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相关
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现场报名。
8 月 12 日至 13 日,网上报名成功的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
动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审验并完善信息。
8 月 17 日至 18 日,登录“ 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或者拨
打报名学校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8 月 19 日至 20 日,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市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1)市区小学毕业生;
(2)在市区有住房且居住,但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3)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
人员子女)。
2.材料要求
(1)市区小学毕业生和市区有住房但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
毕业生。
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 和小学毕业 证书。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7 月任意两个月的 水、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 的,
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2)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
人员子女)。
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和 小学毕业证书。如有房产的可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代替居住 证,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 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7 月任意两个月的水、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
说明: ①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 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 手续的二手房不予认定;②为确保学生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
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学生户籍至少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
③报名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名时家长所提供的 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教育部门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 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并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详见《巩义市市区初中 2023 年划片范 围及咨询电话》(附件 2),招生过程中如生源分布和学校学位情
况差距较大,会进行适当调整。
4.报名方式及时间
(1)市区小学毕业生以原就读小学为单位,于 4 月份统一
报名, 不再参与单独报名,领取通知书时间以毕业学校通知为准。
(2)市区有住房但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未在市区 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非巩义市户口的外来人员子女)携带所需 材料于 8 月 8 日至 10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6:00)
在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报名。
(三)镇(街道) 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
1.各镇(街道)辖区内小学、初中招生可依据教育部、省、 市有关招生政策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认真组织实施。参照市区小学、初中的招生时间安排招生工作。
2.各镇(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根据本地生源情况,科
学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3.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生源的合理分配工
作,严禁出现大班额。建议有条件的学校, 班额可按小学不超过
45 人,初中不超过 50 人进行设置。
4.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档案。
(四)民办学校招生
1.实行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参照市区公办小学、
初中的招生时间安排招生工作, 坚决杜绝提前自行组织招生。
2.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 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各民办学校的招
生范围是巩义市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 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以 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
生。
4.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班额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严 禁出现大班额。建议有条件的学校, 班额可按小学不超过 45 人,
初中不超过 50 人进行设置。
5.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档案。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 底数,“ 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相对就
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
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 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 学安置有争议的, 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 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
校。
(六)关爱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 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 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 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严格落实“ 两为主、 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教育入学政策, 切实简 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 育,确保“ 应入尽入” 。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
就读的, 由市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七)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 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 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
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
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
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中心学 校、局直中小学校要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 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 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民办 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相关规定,从治理择校热、 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
制定方案,确保 2023 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各镇(街道) 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 校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 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 每班不超过 55 人。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按小学不超过 45 人,初中不
超过 50 人进行设置。
(三)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镇(街道) 中心学校、局直中 小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健全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 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 方案, 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 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 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 情节严重或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十项严禁” 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
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
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 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 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 捐资 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 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 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
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五)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 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 工作的通知》,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 籍随人走” 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 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 严禁为违规
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各镇(街道) 中心学校、局直中 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宣传促进 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营造“ 阳光招生” 的 良好氛围。要持续宣传“双减” 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 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 行、好习惯, 使其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要着力宣传好国家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费和资助政策,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
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招生咨询电话: 0371-64583511。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镇(街道) 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 校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 依法依纪查 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 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 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招生监督电话:0371-64583522、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371-64583526。
附件: 1.巩义市市区小学 2023 年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2.巩义市市区初中 2023 年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附件 1
巩义市市区小学 2023年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 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1 |
巩义市实验小学 | ①孝义路以东、建设路以西、新兴路以南、 人民路以北区域;②陇海铁路以东、桐本 路以西、货场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③桐本路以东、富源路以西、货场路与富 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 64350111 王老师 13526692604 康老师 15517558628 李老师 13598076447 马老师 13607677821 |
2 |
巩义市第二小学 |
总校:建设路以东、富源路以西、新兴路 以南、中原西路以北区域。 | 64352337 赵老师 13603990769 李老师 13838535091 崔老师 13523092192 韩老师 15038080584 |
桐本路校区: ①桐本路以东、富源路以西、 货场路与富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 区域; ②孝北村。 | 66553066 崔老师 13598814858 王老师 13676918215 周老师 13525590573 | ||
3 |
巩义市第四小学 |
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两侧) 、陇海铁路 线以西以北、友谊路以南区域。 | 56905232/56905238 李老师 13700860025 孙老师 13849116591 刘老师 15639915278 崔老师 13783666298 |
4 |
巩义市第五小学 | ①杜甫路以东、建设路以西、人民路以南、 杜甫路以北区域;②陇海铁路以东、孝义 路以西、新兴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 | 61979902 宋老师 13838579669 张老师 13803713196 冯老师 15803870569 |
5 |
巩义市子美小学 | 总校: 滨河路以东(含滨河路两侧) 、嵩 山路以西、永新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 石灰务校区: ①石灰务村、烈姜沟村及周 边;②石河路与滨河路以东、紫荆路以西、 河洛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有住宿需求 的适龄儿童。 龙尾校区: 龙尾村及周边。 |
64583009 / 64583089 张老师 13849066435 谢老师 13849039887 王老师 13837192733 郅老师 13783551782 |
序 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6 |
巩义市伏羲路小学 |
①石河路以东、洛神路以西、河洛路以南、 石河路以北区域;②洛神路以东、滨河路 以西、河洛路以南、留余街以北区域。 | 64396977 / 64340266 石老师 13503998255 李老师 15890663157 刘老师 13700861312 张老师 15890098878 |
7 |
巩义市建设路小学 |
总校: 陇海铁路以东、孝大铁路以西以南、 货场路以北(含货场路两侧)区域。 | 85667109 / 85666136 张老师 15138999573 赵老师 15036099051 王老师 15238691668 刘老师 13938239779 |
白沙路校区: 孝义街道西沟村、桥上村、 南地村、小沟村及周边。 | 63232858 / 69593588 秦老师 13592573719 荣老师 15038035972 | ||
8 |
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 小学部 |
总校:紫荆路以东、三彩路以西、永新路 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 | 68533337 李老师 13938223885 马老师 13733808290 李老师 13613818829 |
后泉沟校区: 永安路街道办辖区, 高山村、 后泉沟村。 | 李老师 15890600558 刘老师 13849117133 常老师 13849060916 | ||
水地河校区: 水地河村及周边。 | 64129220 李老师 13838228976 李老师 13015528585 冯老师 13937194540 | ||
9 |
巩义市嵩山路小学 |
①滨河路以东、嵩山路以西、河洛路以南、 东周路以北区域;②嵩山路以东、紫荆路 以西、河洛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 85022688 孔老师 15937196066 吴老师 13526670461 孙老师 13526566222 李老师 13783422626 |
10 |
子华二期(暂定名) | ①洛神路以东、滨河路以西、留余街以南、 石河路与新兴路连接线以北区域;②滨河 路以东、嵩山路以西、东周路以南、永新 路以北区域。(待建,学生暂在嵩山路小 学就读, 报名时选择巩义市嵩山路小学) | 85022688 孔老师 15937196066 吴老师 13526670461 孙老师 13526566222 李老师 13783422626 |
11 |
巩义市三彩实验学校 小学部 | ①三彩路以东、山河大道以西、永新路以 南、杜甫路以北区域; ②紫荆路以东、山 河大道以西、河洛路以南、永新路以北区 域。 | 85020086 李老师 13838162909 张老师 13939052950 |
序 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12 |
巩义市青龙山小学 |
总校:滨河路以东、山河大道以西、杜甫 路以南、巩城大道以北。 | 68536216 / 68536212 姚老师 13938234515 翟老师 18703623015 李老师 13849116823 |
八小校区: 北山口村及周边。 | 64123912 /85619683 尚老师 13526517886 白老师 13526519564 郝老师 13523511951 李老师 13598079606 | ||
13 |
巩义市中原西路小学 |
建设路以东、富源路以西、中原西路以南、 杜甫路以北区域。 | 64571299 崔老师 13838009991 张老师 13838211626 赵老师 13838294635 杨老师 13526521812 |
14 |
巩义市建设南路小学 |
①新华路以东、富源路以西、杜甫路以南、 巩城大道以北区域; ②里沟村、常庄村。 | 63239688 / 66558788 方老师 15238082678 白老师 13007537899 常老师 13663013365 秦老师 13598064298 |
15 |
巩义市第七小学 |
①陇海铁路以东、新华路以西、杜甫路以 西以南区域; ②外沟村、东黑石关村。 | 68533196 李老师 18239938299 范老师 13526517431 崔老师 13838586092 张老师 13838080992 |
16 |
巩义市孝康路小学 |
孝南村及周边。 | 李老师 13939006576 张老师 15617755789 白老师 13938291923 李老师 13526731817 |
17 |
巩义市新欣学校(民 办) |
巩义市辖区。 |
64089888 杜老师 13598892533 |
序 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18 |
巩义市江南成功实验 学校小学部(民办) |
巩义市辖区。 | 69595599 / 69593588 魏老师 15038390985 魏老师 18838196770 汤老师 18037795851 王老师 18538282918 |
19 | 巩义市京师杜甫公学 小学部(民办) |
巩义市辖区。 | 66556819 闫老师 13676923263 |
说明: ①恒星皇家花园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紫荆实验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到嵩山路小学就读; ②桐本路以东、富源路以西、货场路与富源路连接线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学生可以选择到 实验小学就读, 也可以选择到巩义市桐本路小学就读; ③子华二期片区的学生暂在嵩山路小学 就读,待子华二期建成后回到本校就读。
附件 2
巩义市市区初中 2023年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1 |
巩义市第一初级中学 |
①陇海铁路线以东、富源路以西、人民 路以南、杜甫路以北区域。 | 85020196 王老师 13608679720 李老师 13783488449 崔老师 15036022123 白老师 13592527048 |
2 |
巩义市第二初级中学 |
火车站地道以西、菜市场地道以北区 域。 | 64352212 张老师 13598804960 刘老师 13803998527 白老师 13663802996 范老师 13838038951 |
3 |
巩义市第四初级中学 |
陇海铁路线以东以南、富源路以西、人 民路以北区域。 | 64586882 崔老师 15037196216 李老师 15136479622 李老师 15003845156 |
4 |
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 初中部 | 总校: ①滨河路以东、三彩路以西、中 原西路以南、巩城大道以北区域;②滨 河路以东、嵩山路以西,永新路以南、 中原西路以北区域。 |
68533337 张老师 13673679827 赵老师 13838185783 |
五初校区: ①北山口镇所辖区域;②永 安路街道办所辖区域。 | 64122871 李老师 13838382116 赵老师 13783422668 | ||
5 |
巩义市子华初级中学 | ①石河路以东、滨河路以西、河洛路以 南、新兴路以北区域; ②滨河路以东、 紫荆路以西、河洛路以南、永新路以北 区域; ③石河道以东、紫荆路以西、连 霍高速以南、河洛路以北区域。 | 85618799 赵老师 13838380960 朱老师 13783665524 崔老师 15938720817 |
6 |
巩义市三彩实验学校 初中部 | ①紫荆路以东、三彩路以西、河洛路以 南、中原西路以北区域; ②三彩路以东、 山河大道以西、河洛路以南、巩城大道 以北区域。 |
85020086 崔老师 13838521835 柴老师 13703825825 |
序号 | 学校 | 划片范围 | 咨询电话 |
7 |
巩义市江南成功实验 学校初中部(民办) |
巩义市辖区。 | 69595599 / 69593588 魏老师 15038390985 魏老师 18838196770 汤老师 18037795851 王老师 18538282918 |
8 | 巩义市京师杜甫公学 初中部(民办) |
巩义市辖区。 | 66556819 王老师 18838104000 |
说明:恒星皇家花园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紫荆实验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到子华初级中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