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范围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以及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2.申请材料
(1)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①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②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2)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①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②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③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3.办理流程
(1)核验申请人提交的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核实申请人信息;
(2)打印《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
(3)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4.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6号、7号窗口。
5.咨询电话
0371-69580083,0371-6958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