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53/2023-00020
  • 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 社会保障
  • 2023-04-27
  • 2023-04-27
创业补贴申领政策

一、开业补贴

(一)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二)受理机构

工商登记注册地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

(三)办理要件

1.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2.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

5.工资支付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四)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市人社局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市人社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0371-69580075

二、运营补贴

(一)对象范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受理机构

工商登记注册地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

(三)政策标准

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四)申请材料

1.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2.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

4.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

5.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五)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可由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统一代为申请);

2.受理审核。市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运营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认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咨询电话

0371-69580075。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