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确认表》一式两份(表中签字的地方均需按指印);原件镇(街道)留存,复印件报市民政局备案;
2. 个人申请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
4.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5. 有赡(抚、扶)养义务人的需提供赡(抚、扶)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例如:特困证、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
6. 分散特困:照料护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集中特困:供养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7. 分散特困: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照料护理人银行卡复印件;
8. 集中特困:申请人近期医疗机构体检结果,有无传染病;
9. 特困对象集中(或分散)供养协议;
10.《巩义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均需提供);
11. 民主评议记录;
12. 公示照片;
13. 入户照片;
14. 镇(街道)出具的特困人员家庭状况调查报告。说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家庭财产、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等情况,加盖各镇(街道)、村(社区)公章,各镇(街道)2名调查人签字、村(社区)2名调查人签字(签字手写,不要打印)。
注:调查报告必须写清本人务工情况、父母情况、生育子女情况、抱养子女情况、户口本挂靠子女情况,均参照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七条展开:假如父母为特困人员,直接写父母是特困人员,特困证号是**;假如父母为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直接写父母的身份证号来证明其年龄,写低保证号来证明其享受低保;假如父母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直接写父母的身份证号来证明其年龄,写父母的收入来佐证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写父母的财产来佐证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等等。切忌为证明而证明,以避重就轻、模棱两可的方式出具无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