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特困人员认定
办理部门:站街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民政窗口
受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所需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镇民政所调查核实、组织评议、张榜公示;
3、填写巩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和特困人员供养协议;
4、报市民政局调查、审批、公示。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联系与监督电话:0371-6442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