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2337/2023-00007
  •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 监督检查
  • 2023-01-20
  • 2023-01-20
鲁庄镇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谋划

巩义市鲁庄镇位于巩义、偃师、登封三县(市)交界处,全镇总面积93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7.2万人,人口众多且人员交流情况复杂。2022年以来,鲁庄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鲁庄”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组织基础。鲁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将其摆在全镇工作重要位置。坚持高位推动,成立鲁庄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统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全镇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依法治镇任务、明确依法治镇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创建了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依法治镇新机制。

(二)实行政务公开,增加行政行为透明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完整,依法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公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审核、签发、公开程序。对镇政府规范管理和发展改革方面相关规划和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重大决定草案等方面的信息采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二、深入学法普法,推进全民守法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筑牢依法治理根基。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了“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自己做起,以法治思维行事用权,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紧握法律的戒尺,谨守法律底线。

(二)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抓重点,抓热点,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反诈骗等各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2022年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1次。

(三)加强法治阵地建设。鲁庄镇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工程为抓手,加大普法阵地建设力度,陆续建设了鲁庄镇法治文化公园、鲁庄镇小相村法治文化公园、鲁庄镇后林村法治文化公园、鲁庄镇南村村法治文化公园,切实将法治文化公园建成管用、顶用、实用、广泛受用的平台,让群众推门见法、出门学法,让学法、知法成为群众的一种生活习惯。

(四)创新普法形式。积极邀请专业律师,制作法律知识宣讲课件,并录制视频,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通过线上的方式广泛传播,群众无论是在家中、还是在田间,无论是在吃饭、还是在聊天,都能够通过手机看到,在潜移默化中接收,在不知不觉中学习。

三、健全民主自治,深化社会治理

(一)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鲁庄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有小相村等20个村获得巩义市“民主法治村”称号,南侯村等5个村获得郑州市“民主法治村”称号,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开展,鲁庄镇村级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面得到了有效加强。

(二)开展“好人家庭”评选活动。为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融合,在全镇29个行政村设立“好人家庭墙”,开展“好人家庭”评选活动,把遵纪守法、和谐稳定、家风淳朴、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等内容作为“好人家庭”的硬性指标,施行“好人墙+说事桌”举措。“好人家庭墙”的建设,促使好家风带动好民风,帮助形成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全镇29各村均配备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要求法律顾问每月到村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法律服务,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为在农村事务中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一)健全组织保障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强化日常管理、日常评价和任期考核,实现法律顾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促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以案释法比重,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不懈抓好法治业务培训工作,优化培训方式,突出工作实效,全面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促进基层法治化管理的提高。围绕落实“四议两公开”,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健全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加强村民自治、社会治安管理、土地征用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将法治内容列入基层干部培训内容,提高他们运用民主方法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着力建设普法阵地和队伍。保证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三)着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群众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充分运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栏、宣传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传播法治信息,做到“法在身边、与法同行”。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保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拓展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形成法治信仰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镇深入开展。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法律七进”载体和内容,强化区分重点普法对象类别,有针对性的因人施教,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注重创新发展,活跃形式,形成立体化、广覆盖的宣传体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五)提高争议化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和规范。继续深化调解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能。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信息沟通和日常联络机制,推动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共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促进更多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政府建设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一步一个脚印落实每项工作,下一步,鲁庄镇将持续探索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着力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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