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夯基提能年”为主线,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夯基提能”工程,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更好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全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事故警示教育和对话谈心。深刻汲取安阳“11·21”火灾、长沙“5·6”自建房坍塌、十堰“6·13”燃气爆炸、三门峡“7·19”气化厂爆炸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发放警示教育资料、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主管领导与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与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持续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督促党政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述职、定期汇报制度,制定细化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推进照单履职、晒单亮责、用单增效、按单考评。各村、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三管三必须”清单化、具体化。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郑州市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围绕“人、管、环、机”等要素,堵塞管理漏洞,细化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 1 次、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6. 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交警三中队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指南(试行)》,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小关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持续深化 30 人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效,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火灾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能力。紧盯高层建筑、“多合一”式厂房、仓储场所、民政服务机构、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救援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小关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教办、小关卫生院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水、电、气、热等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镇生命线运行安全。严格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供电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市场准入,推进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紧紧围绕“钢8条”“铝7条”“粉6条”动态清零,持续抓好安全防范。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民用爆炸物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小关派出所、环保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2.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立、改、废”工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司法解释,按照新修订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标准和相关行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小关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慢”等问题,公开曝光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等典型案例,不断锤炼安全监管执法硬作风。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认真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用导则。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4. 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创新运用节点化、清单化等方式,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五有”标准,完善双重预防信息化数字化系统,积极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加大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安全生产队伍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意见,加强发现问题、快速反应、统计分析、事故调查等能力建设,增强人装结合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体系建设、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按照规范性配置要求,解决专业人员缺乏、专业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经费、机构、人员、装备保障机制,充实专业干部、执法骨干力量。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奖励约束机制,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经济上补贴,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强安全生产指挥体系建设。推动镇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增加人员,逐步解决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强化镇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增强工作权威性。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成立专家组、实行经费专项保障,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实体化、专班化、专责化运行机制,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召开专委会议,推动解决行业领域问题。探索建立发现问题预警、研判、指令、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全面提升防范预警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转型,提升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持续完善“领导+专家”检查模式,强化运用媒体曝光等手段,针对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定期深入企业一线调研、督导。聚焦防火灾、防爆炸、防翻车、防建筑物坍塌等四个重点,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各村、各部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全面提升智能化信息化能力。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点对点双向互通功能。加强先进安全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持续推进危化品、矿山、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降低危险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增强工业安全生产的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转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机械管理,提高装备机械使用率,持续保持装备机械高效运行状态。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设,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标准,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培育发展企业安全文化,持续提升企业市场化服务职业素养,助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倡导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监督员,降低举报门槛,严格保密措施,拓宽举报渠道、简化举报流程,及时兑付奖励资金,充分调动举报积极性。(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指数与公开发布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扎实推进2022年度国务院、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持续提升社会宣导能力。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群众及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着力提升群众风险意识、自救意识、避险意识。发掘培训安全舆情引导员、安全文化宣传员、安全处置辅导员,持续提升安全宣传文化软实力。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按照部署,开展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党建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公室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