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70550/2018-00001
  • 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2018-06-25
  • 2018-06-25
关于对经营主体在省级贫困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财政奖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鼓励

经营主体到贫困村流转土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原则

(一)工作目标:通过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鼓励以农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四优四化”(即发展优质 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促进农业布局区域 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为生产发展理 念、积极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经营主体到贫困村流转耕 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贫 困村农业产业化发展,为贫困村农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农

户就业增收,达到贫困户脱贫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只对贫困村

耕地的流转进行奖补的原则。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的对象和标准

市财政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用于扶持和促进全市范

围内的42个省级贫困村的土地流转。具体的奖补标准是:

对于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流转期限 5年以上(含5年),所流转的耕地完善承包合同(已在

所辖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备案),每亩按照200 斤小麦的价格


 

给予奖补(小麦单价以市财政局提供的小麦价格为准)。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

(一)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申报、审定及资金下拨

1.申报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以镇为单位统一 

报。

2. 申报对象:通过采取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规模经营的经

营主体。

3.申报程序: 一是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二是所在镇、村

审核;三是按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4.组织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项目验收  小组,对申报的经营主体进行项目验收,确定财政奖补对象,

进行奖补。

(二)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

1.各镇人民政府在审核把关土地流转奖补项目资金时, 如果出现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

该经营主体连续三年申报农业项目的资格。

2.对已获得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要进行跟 监督。对享受财政奖补政策后,随意提前终止流转合同,经查 实土地流转中和流转后土地经营存在违法、不实行为的,将

严格追究责任,收回所有奖补资金。

3.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和挪用。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