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18〕38号)、《巩义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巩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巩双随机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强化行政检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抽查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1月15日。
二、抽查比例
巩义市经营性公墓共计1家,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检查。
三、抽查方式
1.专项检查。2025年3月初,根据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结果,申请更换经营性公墓《公墓经营许可证》,督导我市经营性公墓的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不定期检查。依据国家、省、市殡葬政策法规,不定期地对经营性公墓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媒体报道问题较多的,进行突击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督导进行整改。
3.年检检查。依据《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暂行办法》,2025年3月-11月,开始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对全市经营性公墓经营审批、经营管理、墓区建设、服务品质等4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4.检查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