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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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除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填写《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人员代为填写《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受理机构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行政西街7号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371--64353419(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一、提出申请”所示提出申请) 传真号码:0371—64353419 邮政编码:451200

三、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街道行政西街7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电话:0371--64353419 传真号码:0371—64353419邮政编码:451200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由此处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在线提交前,请您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并登录(点击下方按钮可跳转到登录/注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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