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中小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点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等予以通报。
附件:1.巩义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巩义市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巩义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4.巩义市主要河道防汛责任人名单
5.巩义市主要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6.巩义市黄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7.巩义市黄河滩区迁安救护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