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工作,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对《巩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巩政﹝2019﹞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巩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64569000
邮箱:gycgjgfk@163.com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76号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固管科
邮编:451200
附件:《巩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征求意见稿)》
巩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