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3-00106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青年人才,住房
  • 2023-11-08
  • 2023-11-09
  • 通知
  • 巩政办〔2023〕20号
  • 有效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巩政办〔202320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118        


 

巩义市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调研指示精神,加快实施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全面推进青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发挥青年友好型社区在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增强城市对青年群体的吸引力、聚集力,积极为各类青年人才搭建安心、安身、安业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人才强市总体目标,以打造青年友好型社区为指引,聚焦人才高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建设青年友好型智慧社区,完善人才住房配套功能,改善人才居住环境,全面建设符合巩义实际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投资建设一批。由市国投公司投资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人才的子女入学、生活需要、文化娱乐等问题,市财政根据情况予以补助或补贴。

(二)闲置资产盘活一批。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屋及商品房,市国投公司可根据人才需求进行盘活,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改造为人才租赁住房(公寓),配备齐全生活必需设施,满足人才基本租住需求。

(三)货币保障一批。严格落实《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个性化需求。

(四)规划储备一批。市政府根据人才引进计划,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或长期租赁存量住房的方式,增加人才保障房源,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三、保障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ABCD类人才在巩义市域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未申请购房补贴的ABCDE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住房,并根据房源条件予以优先保障。

(二)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英才引进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巩办〔2020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024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2260号)相关规定,博士每人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硕士每人给予购房补助5万元(通过巩义市英才引进计划引进的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不重复补贴),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每人给予购房补助2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给予购房补助1万元,其中夫妻双方均为我市引进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双方均可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领取购房补贴。

(三)青年人才购房优惠。符合条件的ABCDE类人才,全日制博士在政府指定的人才住房库中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备案价每平方米20%优惠;全日制硕士、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在政府指定的人才住房库中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备案价每平方米10%优惠。

(四)青年人才租住保障。到巩义市应聘的青年人才可优先租住人才驿站,提供一次最长7天短期免费居住服务。到巩义市就业、创业的大专及以上青年人才,未购买住房的,可优先承租人才租赁住房,其中符合条件的ABCDE类人才及博士租金全免;通过巩义市英才引进计划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前五年租金全免,超期后确需继续使用的,按照相应人才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租金;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按照相应人才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租金。

(五)青年人才权益保障。对入巩创业、就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大专等青年人才,享受租住同权,均享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保障措施,同时享受巩义市民同等社会福利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筹集青年人才租赁住房

1. 筹集每间约20平方米的房源1495间(其中芝田镇800间,大峪沟镇170间,子华初级中学50间,紫荆实验学校60间,三彩实验学校25间,豪布斯卡300间,原房管中心办公楼90间),提供给入巩创业、就业的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大专毕业生租住。

2. 筹集每套约50平方米的房源400套(三合苑),完善小区水电气暖等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按照拎包入住的原则,对人才住房进行简单装修,配齐生活用品,对入巩创业、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提供租住。

3. 筹集每套约100平方米房源22套(韶华府),对入巩创业、就业的ABCDE类人才、博士及以上人才提供租住。

4. 对于筹集的各类人才租赁住房,在不能满足租住需求时,根据每年引进人才的租住情况,回购商品房予以保障,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二)建设高端青年人才住房

优选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打造高端青年人才住房库,满足未来三年引进人才购房需求,对于各类人才购房给予优惠,建设青年友好型社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将项目房源纳入人才住房库,对纳入人才住房库的项目,市财政部门按照人才购房面积,每平方米奖补开发企业备案价2%相关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尽快达到交房条件,为我市引进的高质量青年人才优先选购,对于特殊人才购房优惠采取一事一议。

(三)运营青年人才驿站

依托巩义市人才实训基地(巩义市委党校),筹集房源347间,打造青年人才驿站,定期推送本地招聘岗位等信息,建立入住青年全程服务和跟踪回访机制,为求职创业的青年人才提供一次最长7天免费住宿。

五、高质量物业服务

在人才住房小区引进智慧物业管理,通过数字赋能社区服务,利用5G信息技术,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整合政务服务、红色物业、智慧供热、智能购物、养老托幼等服务事项,实现公共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为青年人才开启数字化、未来感生活体验,打造三分钟阅读圈”“休闲圈”“健身圈,把文化设施、公园绿地、健身设施建设融入智慧社区,集成物业管理的智能服务。同时,探索提供符合青年生活习惯的有偿物业服务项目,包括:

1. “生活无时限特色服务。无时限生活超市服务、无时限商务中心服务、无时限维修服务、无时限餐饮服务、无时限生活咨询服务。

2. “一站式服务。提前对接入住人员,在人员入伙办手续时,只需面对客服管家,不需要烦琐的手续办理,客服管家提供登门服务。

3. 贴心“11”服务。实现移动办公,随时接受业主诉求,实现人变号不变,服务不间断,保证全天候的服务。

4. 扩大安全服务体系范围。加强小区外围安全防范,增加围墙周边秩序维护人员的密度,实现外紧内松,为住户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生活环境。

5. 空置物业代管服务。当住户遇到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等,可委托物业专属管家进行家务代理服务,如(浇花、短期宠物饲养、定期巡房等)。

6. 代购、团购服务。提供健全的代购服务(主要代购为:代订车票、机票,生活用品、日用品、有机蔬菜、绿色食品、水果、鲜花等,引进商品进行价目公示,菜单式选择)。

7. 归家即住服务。按住户的要求,提前预约家政服务,住户离家前可对房屋委托定期保洁。

8. 提供医疗咨询和紧急医疗救助。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医疗咨询、测量血压及紧急医治用品等。

9. 组织社区文体活动。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物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棋牌类、球类比赛、音乐(晚)会等文体活动,开展编织、插花、厨艺、美体等专题培训活动,丰富住户业余文化生活。

六、高品质生活服务

一是将人才小区配套的商业用房交由市国投公司统一管理运营,通过个性化设计,打造符合青年人才品味的高品质购物、娱乐、休闲一体化特色商业,构筑青年人才城市生活圈;

二是人才住房空置期间,市国投公司可以市场化对外出租,保持住房合理化供应。

七、职责分工

1.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相关单位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履职行为开展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问责、追责。

2. 市委组织部负责青年人才相关政策的指导,参与青年人才住房租住管理等办法的拟定。

3.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开展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有关单位整改落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 市财政局负责对政府统建的人才住房项目进行建设资金的补助或补贴,按照政策做好项目相关税费减免和补贴发放,安排人才住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经费;负责协助市国投公司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指导相关资产划转程序;依照相关政策,负责对市国投公司投资建设、回购、改建、改造的青年人才住房项目资产进行监管。

5.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青年人才住房项目立项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落实人才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会同住房保障部门确定人才住房租金价格。

6. 市住建局负责人才住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各类人才住房项目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审批和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8. 市人社局负责人才申报受理、社保审核等工作。

9.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教师队伍人才住房保障相关事宜。

10.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人才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1.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提供相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房产政策支持,调查分析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将市国投公司闲置房源和现有房地产市场存量商品房纳入人才住房建设改造计划,组织将改造的人才住房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12. 团市委负责青年人才驿站管理运营。

13. 市国投公司负责各类人才住房的回购、改建、改造、装修等各项工作;负责各类人才房的融资工作,做好与银行融资政策的对接、完善融资手续等有关事宜;负责各类人才房的运营和管理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协调推进

为加强对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我市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现成立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才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

各有关单位要指定项目推进负责人,全程负责协调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时限推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主动配合,全力保障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加强对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按照国家、省、郑州及我市有关规定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此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住房保障中心解释。其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1231日。

 

附件:1. 巩义市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 高层次人才划分和认定标准

3. 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4. 人才租赁住房保障标准

5. 购买人才住房优惠标准

6. 青年人才驿站入住标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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