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办〔2023〕10号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做好巩义市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为目标,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重点,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开发利用中医药卫生资源,健全中医药服务模式,着力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快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2022年版)》,结合我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推动全市基层中医药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级评审。
三、重点指标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管理
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
2. 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我市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方案,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委
(二)促进发展
1. 建立我市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主管领导熟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健委、市委编办
2. 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我市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我市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3. 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及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4.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我市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融媒体中心
5. 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我市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公立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我市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6. 根据我市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我市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7.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我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我市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我市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我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卫健委
8.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我市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巩义分局
9.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我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 支持我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1. 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12. 组织开展我市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我市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13. 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农委
14. 组织我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文广旅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
15. 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我市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我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服务体系
1. 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市公立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市公立中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市公立中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市公立中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人才队伍建设
1. 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市公立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市公立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 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我市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市公立中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五)中医药服务
1. 市公立中医院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考核监督等。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市公立中医院专家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镇(街道)、村(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政府(街道办)
4.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我市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内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六)监督考核
1. 建立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 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要求。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我市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 加强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在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镇居民对全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全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全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15日)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印发《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召开全市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16日—2023年7月31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6月底前整理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2022年版)》要求,强化硬件建设,梳理档案资料,并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完善提升。7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完成市级软硬件资料准备工作。
(三)评估复核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模拟验收综合评估,再整改,再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标准,迎接国家、省专家评估组对我市创建工作的现场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有力抓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各级政府关于扶持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精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政府主导,卫健委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紧紧围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这一主题,及时宣传一系列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促进中医药融进百姓生活。
附件:巩义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巩义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景晓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姚 健 市政务公开事务中心主任
李争妍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郑志辉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武松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珂 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珏玉 市科工信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朋京 市财政局资产处置运营中心党支部书记
杨明勋 市人社局总职业指导师
马卫坤 市资源规划局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
柴利粉 市农委副科级干部
董 栋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孟江萍 市卫健委副主任
邓继卫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张继安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腾飞 医疗保障局巩义分局副局长
各镇政府(街道办)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孟江萍同志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4356008,邮箱:〖BF〗gyswjwzyk@163.com〖BF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