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4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规格很高的荣誉,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经国务院审核并保留的唯一一个先进单位建设项目,与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并列。创建工作始于1990年,原有名称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2022年,更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每3年为1个周期,每满3年复审一次。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始于2011年,已经过2轮复审,现为2022年重新更名后的第一轮创建。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巩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孟江萍同志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二是重点指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共有七大项31小项任务指标,涉及14家委局和20家镇办。三是实施步骤,分筹备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15日),实施阶段(2023年5月16日—2023年7月31日),评估复核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四是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政府主导,卫健委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解读机关

巩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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