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11023/2022-00010
  • 巩义市人民政府
  • 权责清单
  • 2022-12-30
  • 2022-12-30
  • 通知
  • 巩政〔2022〕16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权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巩政〔202216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上级简政放权政策要求,经申请、认定、审核等程序,结合《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巩义市行政职权事项目录的通知》(巩政〔20207号)、《中共巩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巩义市承接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编〔202156号)文件内容,决定对巩义市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将4083项权责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做好调整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同时要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巩义市权责清单(2022年)

 

 

巩义市人民政府        

20221230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