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办〔2022〕24号
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防范和科学处置城区内涝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维护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市民生产生活稳定有序,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内涝紧急避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因内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涝条例〉的决定》
1.2.2 地方性法规、规章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38号)
1.2.3 指导参考文件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郑政〔2021〕5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郑政文〔2019〕84号)
(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号)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77号)
(6)《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巩政〔2021〕6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巩义市城区范围内,因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产生可能对国家财产和城区市民人身安全以及城区正常运行造成危害或影响的内涝灾害的紧急避险工作。
本预案适用区域为连霍高速以南,省道235以西,新南环路以北、伊洛河以东。
1.4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处置管理,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1.5 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内涝紧急避险指挥机制。
(2)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领导组在市委、市政府指挥下,统筹协调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各街道办和基层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坚持就近、安全原则。紧急避险路线、避险场所就近选择和设置,提前勘察路线和场所的安全可靠性,确保市民快速安全避险转移安置。
(4)坚持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集中安置包括固定避险场所、临建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方式。
1.6 城区内涝原因分析
集中的超标暴雨是导致内涝的主要因素。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区排水能力致使城区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
2.1.1 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成员及职责
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简称“市城市防办”)设立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简称内涝避险领导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市城市防办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巩义市城区范围内水涝灾害应急和紧急避险工作。
内涝避险领导组成员: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资源规划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科工信局局长。
成员: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巩义分局、新华路街道办、孝义街道办、杜甫路街道办、紫荆路街道办、永安路街道办、市房管中心、市园林中心、市供电公司、市水务公司、市燃气公司、市通管办、市科工信局、郑铁集团洛阳车务段巩义站等单位行政正职。
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防办,日常工作由市城管局承担,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内涝避险组常务副组长。
2.1.2 市城市防办城区内涝紧急避险相关职责
组织领导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开展应急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决策部署,拟订市级有关政策和制度等,及时掌握全城区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较大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先期处置。指导城区各街道办开展内涝紧急避险工作。积极推进市城市防办深入开展内涝紧急避险应急体制改革,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1)
2.1.3 城区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职责
承担内涝避险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内涝紧急避险责任制;组织城区内涝紧急避险检查、督导;组织编制《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险情、灾情,提出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工作建议;协调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急抢险救灾表彰工作。
2.2 应急处置工作组
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城区内涝避险领导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监测预警组、交通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社会运行组、宣传报道组若干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成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确保应急高效和指挥及时。(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3 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
内涝灾害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后,城区内涝避险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应急处置指导组,及时赶赴事发地指导协调属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
现场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实地查看了解灾情,建立前后方信息联络,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关于应急处置的部署要求,负责灾害应对。
2.4 有关部门应急联动
市直有关部门在市防指的统筹指挥下,加强协同联动,及时编制完善部门应急预案、方案,统筹本行业本系统灾害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对措施。
2.5 基层应急指挥体系
城区各街道办及成员单位结合本辖区及本系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防范和应对内涝紧急避险的应急指挥体系。各街道办要积极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建立应急避险领导组,加强灾害防御和先期处置。
3预防与预警
3.1 重点防护区域、撤离路线、避难场所
3.1.1 城区内涝威胁区域
(1)道路积水点:巩义市城区积水点主要包括迎宾路与石河路交叉口、通桥路与孝义路交叉口、新兴路金好来超市、富源路陇海桥、杜甫路常庄桥东头东桥头、S235与迎宾路交叉口、富源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新兴路与和平路交叉口、杜甫路与老永安路交叉口、富源路与东源街交叉口、孝义路下穿陇海铁路桥涵、镇北街下穿陇海铁路桥涵、人民路下穿铁路专用线桥涵、滨河路北段等。
(2)道路桥涵隧道:巩义市城区汛期需要重点防护的城区市政道路跨路桥涵主要有3个,分别是孝义路下穿陇海铁路桥涵(长169m、宽9m)、镇北街下穿陇海铁路桥涵(长75m、宽9m)、人民路下穿铁路专用线立交(长7.2m、宽6m)。桥涵洞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雨天积水,其中孝义路下穿陇海铁路桥涵洞相对其他桥涵洞来说涵洞长度更长,汛期应重点巡查。当桥涵积水超过750px,普通道路积水超过1000px时,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应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3)基坑:巩义市城区未回填基坑有紫薇苑项目、商都迎宾阜园、安联广场、浩创优尚、玺樾华庭、民政局养老用房、宝宏时代广场等。
(4)巩义市城区易积水的地下车库:城市嘉苑、新风花苑、开普新苑、华英大厦、江南城、鸿福园、金好来、丹尼斯、民和苑、建筑公司、名仕国际、钢苑新区、世博领秀城、金地花园、翠堤湾、德丰香榭里等。
(5)巩义市城区易积水的地下商场:佰盛步行街、潮衣库、瑞华家具城、莱迪时尚、星月超市、金好来女子百货、永辉超市、金博购物广场等。
3.1.2 重点防护区域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城区情况,由城管局牵头,所在街道办负责改造重点防护区域,汛期督促街道办对重点防护地段进行责任落实,做好监控和防护。各辖区、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地下空间的防汛工作,确保防汛措施到位,防止雨水灌入,及时疏散人流。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750px,普通道路积水超过1000px时,交警部门进行封锁管制,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市城管局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新兴路中段、滨河路北段、富源路中北段、石河路南段、菜市场十字路面。2.迎宾路东西段、新兴路中段、石河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市政排水篦子。3.东西立交通道。4.老榆沟、二十里、西高速白沙排水明渠出水口。
市住建局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施工工地前期基础开挖过程中出现的深基坑,边坡、护坡、临边等。
市房管中心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城区内破旧公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
市交通局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杜甫路常庄桥汛期排查隐患、做好该桥汛期安全度汛。
市教育局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校园围墙安全。2. 校园内排水设施正常运转。3. 校园安全通道无占用现象。
市园林中心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城区绿化带及两侧行道树监测,防止出现暴风雨天气树木倒地伤人、绿化带塌坑植株倒伏占道等安全隐患。2. 石河道泄洪渠通道畅通。3. 石河道公园及绿化工地汛期安全。
市人防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人防工程的沉降缝止水带老化破裂。2. 道北兵工厂遗址防空洞。
孝义街道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小沟、南地村、西沟村等地势较低路段。2. 二十里排水渠。3. 孝康路至康店桥段排水渠。4. 人民西路铁路桥片石挡墙。5. 孝义路、洛神路、火车站社区的排水不畅区域。6. 烈江沟村孝沙北区2个路口。7. 杜甫路四三一桥两侧片区。8. 建设北路石河道桥至连霍西高速引线桥下。
杜甫路街道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永安路大坝东侧区域。2. 地势较低易进水的小胖东超市、四达网吧、永辉超市、和平路土地局家属院一楼门市门店。3. 陇海大桥下富源路西侧厂房仓储洼地。
新华路街道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地势较低易积水的金博院、水苑南区老3号楼、新华路38号院门口至新兴路集贸市场、裕华公司院、永安商场院等居民楼院。2. 钢厂生活区基坑、澳龙港湾基坑、宝弘时代广场基坑等地势较低易积水的基坑。3. 人口密度大、易积水的金博停车场、金好来超市、星月时代广场超市、莱迪广场、巴黎第七街洗浴等。4. 德丰地下停车场、丹尼斯地下车库等地势较低易积水车库。5. 新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货场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新兴路(建设路至新华路之间)、低于路面的家属院(如回收公司家属院、裕华公司家属院)等容易积水区域、路段。
紫荆路街道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1. 东方现代城南苑大西门。2. 文化广场地下车库。3. 外运小区大门口。4. 学院路与紫荆路交叉口。
永安路街道办重点监控及防护区域:孝芝路中段的大坝区域。
各街道办在汛前要对辖区内各类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各类低洼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复,汛期期间遇强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此类重点区域的值班巡视防护工作,遇到隐患及时处理,有困难及时上报。
3.1.3 避难场所
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市民集中避险安置。
城区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体育场(馆)、学校、宾馆等地势较高、能遮风挡雨且能安置大量居民的公共场所。
根据集中安置点设置条件,选择确定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单位等信息登记入册,并向社会公布。
统一组织的分散避险安置,由灾害发生地街道办按照户对户方式,与临近的、安全的街道办建立避险安置结对机制,分户接收转移市民临时借住安置。
避险市民也可以自行选择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安置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街道办要对辖区内分散避险安置市民进行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与分散安置市民保持联络,引导市民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在未解除灾害危险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原住区域。
3.1.4 避险转移路线
避险转移路线遵循安全、就近、通畅原则,在选取避险转移路线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加大宣传,引导市民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结合避险转移实际,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或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协议转移避险运输协议。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避险路线设计,协同做好转移交通工具保障和交通畅通管控,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
3.2 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及时报送市城市防办及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
3.2.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城区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天气预报信息。汛期根据气象部门发布信息,当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气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各防汛单位派专人24小时值班,并建立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市防办及相关部门,做到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3.2.2 洪涝灾情信息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后,巡视人员对重点区域和易涝地点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城区安全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根据监控和巡视情况,一旦出现洪涝灾情,相应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同时,发动市民力量,内涝避险领导组及各相关单位设立专门热线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事件发生地主管部门及市防指。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3.3 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抗大灾的思想准备,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城区市民的内涝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区内涝紧急避险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内涝紧急避险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区内涝紧急避险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城区调蓄水体准备:城区调蓄水体管理部门要于汛前组织对调蓄水体进行清淤、除障,及时将调蓄水体水位降到汛期预降水位以下;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和安全排涝措施。
(4)排水设施准备:有关部门要于汛前组织对其管理的城区排水管网、沟渠进行维护、维修和清淤,对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故障设备,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和正常运行。
(5)预案准备:市城市防办根据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
(6)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方式储存。
(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并配备必要备用通讯设备。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8)内涝紧急避险转移准备:城区各街道办发布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市民的指令。(详见附件3)
(9)内涝紧急避险应急措施检查:内涝避险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要重视内涝紧急避险应急措施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区内涝紧急避险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4 预警级别划分
城区内涝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对应预警颜色为蓝色、黄色、橙色及红色四级。
3.4.1 Ⅳ级蓝色预警
当收到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6小时雨量达到20mm以上,启动Ⅳ级预警。
(1)路面不会发生大面积积水。
(2)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
(3)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
(4)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可能发生险情;
(5)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3.4.2 Ⅲ级黄色预警
当收到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6小时雨量达到50mm以上,启动Ⅲ级预警。
(1)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面积积水;
(2)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
(3)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
(4)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
(5)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可能出现倒伏。
3.4.3 Ⅱ级橙色预警
当收到气象部门预报暴雨、大暴雨预警,预计未来3小时雨量达到50mm以上,启动Ⅱ级预警。
(1)路面出现大量径流雨水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
(2)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
(3)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
(4)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
(5)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
(6)城区生态河道内(泄洪渠)水量急增、水位大幅提升;
(7)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
(8)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
(9)城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4.4 Ⅰ级红色预警
当收到气象部门预报特大暴雨预警,预计未来3小时雨量达到100mm以上,启动Ⅰ级预警。
(1)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
(2)部分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
(3)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
(4)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
(5)城区人文景观河道内(泄洪渠)内水位骤升,可能发生漫溢;
(6)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
(7)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
(8)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
(9)城区可能会出现新的、严重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5 预警发布
通过网电平台、郑政钉、微信、广播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或者私人通讯手段以文字或视频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至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获取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或融媒体向社会发布。
主要手段:电视、政务外网、宣传车、广播等。
辅助手段:户外显示屏、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内涝紧急避险应急行动,依据内涝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市防指发布的内涝紧急避险响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四个级别,Ⅲ级响应由避险领导组组长决定,Ⅳ级响应由避险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决定。
4.2 Ⅳ级响应行动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园林部门、水利、城管等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四级预警以上时,严密监控河渠、明沟等排洪设施,必要时采取打开闸门降低河渠等措施。
4.3 Ⅲ级响应行动
(1)内涝避险领导组应根据市防指发出的内涝紧急避险警报指令和气象部门的预报,迅速发出内涝紧急避险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和积水情况。
(2)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全部到岗,应急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4 Ⅱ级响应行动
(1)内涝避险领导组应根据市防指发出的内涝紧急避险警报指令和气象部门的预报,各单位应急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应急责任区内(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内涝紧急避险抢险准备。
(2)各单位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等待调用指令。
(3)各单位应急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市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5 Ⅰ级响应行动
(1)内涝避险领导组应根据市防指发出的内涝紧急避险警报指令和气象部门的预报,迅速发出内涝紧急避险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准备工作。
(3)城区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4)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5)市城市防办依据水涝灾害险情,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6)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对可能发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或预警升级,需紧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避险。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园林中心,各街道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城区生态人文景观河道(泄洪渠)、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抢险、群众转移等相关工作。
市卫健委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房管中心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前期工作。
市园林中心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通局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汛期安保及交通管制工作,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750px,普通道路积水超过1000px时,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市供电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启动电力设备抢险相关处置措施。
市通管办及各通讯公司做好通讯保障,确保通讯畅通。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市防办和市防指,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6 应急升级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启动Ⅱ级和Ⅰ级响应时,应根据市防指指令,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报请市防指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区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城区的内涝紧急避险工作。市城市防办、内涝避险领导组及各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7 应急响应措施
(1)发生重大内涝和一般内涝时,城区排水养护部门必须立即向内涝避险领导组和市城市防办报告;城市防办接报后,迅速核实情况,并立即报告,重大事件由市防指报指挥部领导及上级部门。
(2)启动应急预案。内涝避险领导组接到指令后,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重大险情应急预案启动命令由市防指下达;一般险情应急预案启动命令由市城市防办下达。
(3)开展抢险工作。抢险组及时赶赴城区出现内涝区域现场,进行抢险施救工作。在抢险施救工作过程中,组织协调好各小组,确保救援物资及时运输到现场,同时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4)做好重大险情的通报和新闻发布工作。各部门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件情况向市防指、市城市防办报告,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城区险情信息的公布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报道等,统一由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单位采访发布。
4.8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当城区出现洪涝灾害险情时,要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反应并做出合理的抢险工作部署。工作总体要求如下:
(1)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工作应当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尊重科学、加强合作。
(2)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并向指挥部负责。
(3)熟悉所辖区域避险转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特别要掌握区域的隐患情况。每年汛前,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人员对避险转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监测,特别是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对危险区域的巡查监测。要制定巡查监测的工作制度,开展转移避险宣传及演练。
(4)在摸清责任区域基础上,应掌握避险转移对象户数(含家庭成员组成)、人数、姓名、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
(5)熟悉安全转移路线和安置点,定期检查转移路线和安置点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落实安置点基本生活物资需要。
(6)各相关单位、街道办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动监测获取天气预警、雨情、水情、风情和省市防汛信息。一旦获取预警信息,要及时研判,适时下达避险转移指令。在洪水到来前,分区域、分时段、分批次组织人员提前避险转移到位。
(7)定点定人管理好暴雨洪水预警平台、卫星电话、雨量器、水位尺、铜锣、手摇警报器等设施。
(8)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具,落实救援物资,组建避险转移队伍。
(9)在抢险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相关物资调用配合单位详见附件4)
4.9 响应变更与终止
市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发展变化,及时变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当灾害影响将扩大或者减轻时,负责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调高或降低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负责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响应变更、终止的签发和发布流程与启动应急响应流程一致。
响应终止后,有关政府、部门视情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后期次生灾害预防工作。
5应急处置
5.1 处置措施
体育馆、宋陵公园、石河道公园、东区文化广场是指定的避难场所。在以上场所周边设置指示标志,当发生内涝灾害等需人员紧急撤离时,依据指示标志的指引协助民众往以上避难场所撤离。
发布灾害警报后,各街道办、基层组织和成员单位、城区内涝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保障人员快速到位,全员转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的避险转移方案,指挥人员、救援人员、保障人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向避险转移现场集结。避险安置点开启,相关人员快速到位,做好接收安置准备。避险市民自行整理行装,时间允许情况下,可携带重要财物、养殖畜禽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灾害警报发布后,各街道办积极组织辖区内市民有组织分批次安全撤离,如街道办遇到无法自行解决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等情况,紧急上报,请求支援,快速调用必要的交通工具,优先转移危险区域市民和老弱病残孤幼人员,落实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市民依法实施强制避险转移。
人员已经全部避险撤出的危险区域,避险组织单位及时采取设置警戒线、轮班值守等安全管控措施,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避险市民就近转移到避险安置点,无法就近安置或需要跨地市安置的,由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对较近的避险场所接收安置避险市民,组织做好避险安置点管理和保障工作。
5.2 善后处置
(1)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与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3)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4)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事发地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3 社会救助
善后处置组应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会、民间救援队、志愿者等社会团体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情况。
5.4 调查评估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下,对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市防指和内涝避险领导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纪委监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党纪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恢复重建
6.1 恢复重建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城市防办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市政府报告;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街道办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郑州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政府提出请求,向郑州市政府汇报调查评估情况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制定扶持受灾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6.2 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内涝紧急避险安全责任制。各街道办要根据实际每年及时修订、完善本级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应急预案,报紧急避险领导组备案。市内涝紧急避险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内涝紧急避险措施。
6.3 应急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分片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并进行合理配置。建立内涝紧急避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证各类内涝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补充和更新。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有关部门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每年安排不少于1次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应急演练,保障应急抢险及时有效。险情严重时市民抢险队伍及时配合抢险,确保城区内涝紧急避险顺利进行。
6.5 市政公用设施保障
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单位负责城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6.6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人防办、市园林中心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管委会要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地规划和建立突发事件紧急避难场所,并与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各街道办负责在辖区选址,建设区域应急避难场所,满足辖区市民需求。
6.7 值班和信息保障
(1)各成员单位接到城区内涝预防预警指令后,应增配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2)各通讯运营单位保障信息网络畅通。
(3)各新闻单位根据内涝避险领导组指示及时发布应急抢险信息和动态。
6.8 技术和社会动员保障
(1)紧急避险领导组应建立城区内涝隐患点数据库,重点区域地理、地质条件数据库,排水设施数据库,实现城区内涝抢险数据快速查询。
(2)紧急避险领导组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家库,发生城区内涝险情时,根据需要派出专家指导抢险。
(3)根据城区内涝灾害情况,市城市防办和各成员单位做好动员工作,适时组织社会力量投入城区内涝抢险。
6.9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紧急避险领导组和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防灾救灾抗灾意识。
(2)培训
紧急避险领导组和各成员单位应经常组织内涝抢险技术骨干和内涝抢险队伍,参加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防灾救灾能力。
(3)演练
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
7监督管理
7.1 预案管理
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内涝紧急避险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和印发实施。
7.2 责任奖惩
各部门应依法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建立健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积极承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按照市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并具有表彰奖励、优抚抚恤、征用补偿等法定权利。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专项领导组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1)本预案由市政府组织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修订。
(2)市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市民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
(3)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附件: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3.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市民的指令
4. 相关物资调用配合单位
附件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巩义市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发布预警或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相关单位需采取针对性联动措施和行动。
市城管局:根据暴雨防御提示,组织开展城区防涝工作,在城区道路易积水路段和立交桥、隧道等设立警示标志,尽快排除道路积水;加强对低洼处各类管道的巡查力度,防止管道被冲毁冲断;污水处理企业做好来水量过大应急预案,在确保处理水质达标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做到来水应收尽收。做好市政工程、城区绿化等隐患排查整改。根据灾害性天气防御提示,加强供水、燃气等设施管网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加强灾情调度,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
市气象局:指导、监督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制作发布降雨等气象灾害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开展气象灾害影响分析评估。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园林中心:负责石河道公园的管理、养护及达标等工作,监督水位、水量,及时排查隐患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
市房管中心:负责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做好有针对性的灾害防御。
市委宣传部:组织城区内涝紧急避险应急新闻工作,统筹协调灾害重大舆情的应对处置,协调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宣传工作;动员协调志愿服务组织、个人参与重大内涝紧急避险救援救灾行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等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教育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通知幼儿园、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城区教育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公安局: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维护,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民政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指导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等做好内涝紧急避险防范应对;实施应急保障,开放福利机构场所,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紧急避险应对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筹措、管理灾害抢险救援资金。
市资源规划局:指导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开展巡查,分析地质灾害风险,采取防护措施,协助市政府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生态环境巩义分局:指导协调内涝紧急避险环境监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城区生态环境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及其引发生态环境方面衍生灾害的应对工作。
市住建局: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构)筑物,必要时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暂停室外施工作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交通局:保障城区公共交通、道路客运的正常运行;组织运力做好应急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水利局:做好相关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及时抢修因灾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负责对所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涵闸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文广旅体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暂停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文旅活动,指导旅游景区(点)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做好游客转移、疏散等安全避险工作,必要时关闭景区(点)。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风险排查、抢修维护等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和主管行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卫健委:采取措施,加强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应急局: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协调重大灾害灾区救灾工作;通知相关企业视情减产或停产,并做好防御相关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城区应急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稳定。
市通管办:负责内涝期通信管线安全,及时做好涝期通讯线路的维护抢修,保障市民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区防涝紧急避险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及时发布雨情涝情、防汛预警、紧急抢险等汛情信息,对汛期重要会议、决议等内容进行宣传。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灾害防御提示,做好救援力量预置备勤。根据应急响应指令,调动救援人员赴现场执行市民搜救任务,配合开展人员疏散转移等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城区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河务局:根据灾害防御提示,加强河流堤防的水位监测,指导协调工程管理单位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市科工信局:协同做好煤炭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保供工作,协调各相关通信公司制定通信保障预案,督促指导其开展通信设施安全巡查维护,抢通修复受损通信设施,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局管市属企业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急处置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防范和抢险救援,对存在风险的区域,做好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保障工作,并做好安置场所突发事件应对。
郑铁集团洛阳车务段巩义站:加强铁路沿线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确保行车安全,尽快恢复行车秩序。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做好内涝紧急避险应对工作。
附件2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应急处置工作组由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监测预警组、交通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社会运行组、宣传报道组7个应急小组组成。
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及现场指导组的应急救援救灾信息,拟制信息报告(专报、快报),及时向市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机构通报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下达有关指令,印发有关通知。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等。
救援救灾组: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部队兵力合理调配和快速投送,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组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
监测预警组:负责开展受灾地区气象、地质、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灾害风险监测和预警预报,组织灾害预警发布工作。组长:市气象局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
交通处置组:负责采取必要管制措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调道路管理单位、城市管理部门及时抢修保通道路、清除冰雪、清理障碍;指导协调市政道路、铁路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协调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快速优先通行等。组长:市交通局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郑铁集团洛阳车务段巩义站、街道办事处等。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救灾所需资金筹集分拨,联系协调救援救灾物资调拨、征用、供应并依法给予补偿,负责救灾期间社会捐赠和管理;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卫生防疫和市民生命健康保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事发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等工作。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社会运行组:负责协调煤、电、油、气等应急保供,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等工作。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
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处置期间新闻宣传引导工作。组长: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信局、市应急局等。
附件3
XXX指挥部关于紧急转移市民的指令
XXX指挥部
XXX单位(街道办):
为积极应对X月X日XXX区域即将出现的洪水、内涝,为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需实施紧急转移市民行动。
一、由XXX负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即采取措施,将XXX附近居住的、靠近XXX居住的、靠近XXX居住的市民迅速全部转移撤离到XXX安全地带,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XX街道办和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转移安置市民的生活问题。
三、全面禁止市民在XXX等危险地段围观逗留,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各隐患点和危险地段的排摸监测。
巩义市XXX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4
相关物资调用配合单位
序号 |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巩义市宏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王明明 | 15137187578 |
2 | 巩义市瑞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李 勇 | 13592650611 |
3 | 巩义市瑞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吴建锋 | 18638581555 |
4 | 巩义市金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梁晓伦 | 1583815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