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政办〔2022〕41号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政办〔2021〕16号)等要求,巩义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巩义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改革举措,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
二、工作目标
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延伸,实现巩义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要积极推进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应以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并对照河南省、郑州市已公布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凡是国家部委和省、市、县级部门已经公布列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乡村两级有对应事项的,应列入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凡是证明事项前期由本单位出具,后期办理相关事项又需要提供的,应列入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022年10月10日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司法局要牵头梳理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2022年11月10日前,市司法局要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公布的《郑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样式)》等,科学编制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印发实施。
2022年12月10日前,市政务大数据局要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点,根据市政府公布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工作规程及相关要求,修改完善镇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三)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事中事后核查
全市各执法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等,要针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当事人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超出本级执法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及时报告上级执法部门。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业务指导
市政务大数据局要加强梳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的业务指导。市司法局要加强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规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业务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健全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机制的业务指导。市级各执法部门要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梳理和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事中事后核查的业务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推进,做好组织实施。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司法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执法部门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等单位要做好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要及时了解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有关情况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开展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专题学习培训、座谈研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适时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